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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交警敲诈黑车 被拘后自认是主持正义

刑事资讯          2017-06-05 阅读:284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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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交警敲诈黑车

一名黑车司机老黄在遭遇一名自称交警的人的罚款后选择报了案,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发现这件事情存在很多疑点,老黄很可能遇到了假警察。通过对老黄提供的男子微信转账信息以及姓名职务的查询,民警发现,交管局根本没有这样一名科长。

“在正规的情况下,交管局的人不会穿着便衣拦黑车进行查处。”民警称,如果对执法规定有了解的话,很快就能分辨出真假。“而且正规的民警也不会什么都不说,就把黑车司机铐起来。”民警对于这名“交警”的做法,有些哭笑不得,“应该是和电影里面的警察学的。”通过对男子身份信息的调查,民警发现,原来此人是一个商场的保安人员。

很快,这名“交警”在商场内被民警抓获并带回了派出所。被抓后,常某还一直振振有词,称自己是在惩恶扬善。“黑车司机拉黑活,特别不安全,而且还漫天要价,我之前就被他们骗过。现在,我是在主持正义处罚他们。”常某称自己被黑车司机骗过上百元,对这一群体十分厌恶,才对他们实施诈骗。(来源:腾讯网)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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