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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娘迎亲时从4楼坠亡 三男子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

刑事资讯          2017-06-16 阅读:249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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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娘迎亲时从4楼坠亡

6月13日下午,伴娘罗某某应邀在当日婚礼中做“姐妹团”。接亲过程中,何某某(男,23岁)、梁某某(男,22岁)、李某(男,24岁,均广州南沙人)等人对姐妹团进行追逐、推搡,罗某某被人群挤退到4楼阳台左角,因石质栏杆断裂致使她从四楼坠落到一楼地面,伤重死亡。

目前,何某某、梁某某、李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三男子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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