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侮辱环卫工,撞人后发飙:你是垃圾 信不信我撞死你
在大连甘井子区千山路与苍山路交会路口,发生了一起 " 当众侮辱环卫工 " 事件。当时,62岁的老环卫工黄占昌在捡拾马路上的垃圾时,被一辆 SUV 撞倒。难以理解的是,面对倒地的黄占昌,车上一名男子当众对其进行侮辱,发表了 " 你是垃圾 "、" 信不信我撞死你 " 等过激言论,不少现场市民气愤不已。

目击市民朱女士说,被撞倒的是个老环卫工,当时半倒半坐在地上。环卫工人捂着脚踝部位,好像受了伤。
肇事车辆是一辆国产 SUV,司机是一名带着眼镜的年轻小伙。朱女士说,SUV 车上坐了几个人,其中有一名年长的男子,对着环卫工人发飙。" 你是垃圾 "、" 环卫工怎么了?信不信我撞死你 ……"
侮辱他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