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高价回收手机猫腻 故意损坏配件强迫交易

刑事资讯          2017-06-23 阅读:2618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高价回收手机猫腻

一部使用正常的手机,一到“拆机党”的手里,短短十几秒,就变成了无法开机的“砖头”,只能超低价卖给对方,如果您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么可能碰上骗子了。

沈阳市民小刘在今年3月份,到沈阳市东北通讯市场想把自己用了一个多月的手机卖掉,刚到地方,路边的摊贩说愿意高价回收他的手机。小刘来到柜台前,对方要求刷机检查,本以为检查完就可以拿钱走人了,可是接下来,让小刘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好好的手机瞬间变成了“砖头”,无奈之下,这一台几乎全新的苹果手机小刘只卖了300元。

受骗人小刘:这个手机也用没多久,没摔到,也没进水,是从正规的手机厂家买的,对方给的价格差得太多了,感觉有点问题,我就报警了。

故意损坏配件强迫交易

警方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和嫌疑人特征进行了调查,最终发现了这个犯罪团伙的作案细节。

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刑警大队副队长周化东:通讯市场门前有一伙专门收售二手机的人员,利用收手机时,故意损坏顾客的手机配件,从而压低价格,强迫顾客把手机卖给他们,达到盈利的目的。然后还有一部分人,专门负责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

今年5月份,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公安分局对这一团伙展开了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目前,这一团伙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已经被公安机关刑拘。(来源:腾讯网)

强迫交易属于违法犯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 收购 公司、企业的 股份 、 债券 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交易,就具有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