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湖北90后“杀人恶魔”落网:曾杀两名幼童强奸杀害一名少女

刑事资讯     何显刚律师     2017-07-10 阅读:363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湖北90后“杀人恶魔”落网:曾杀两名幼童强奸杀害一名少女

新京报报道称,7月8日早上,公安部B级在逃疑犯姚常凤在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七甲坪镇被抓获。姚常凤今年26岁,2011年、2013年分别在浙江新昌县、湖南龙山县作案,杀害两名幼童和一名少女。据七甲坪镇村民介绍,8日早上,疑犯将一女童拖拽试图强奸时被村民发现,村民在山前小河中将其制伏。

2013年2月18日,姚常凤在距离其老家湖北恩施宣恩县不足数十公里的湖南龙山县郊区出现,他涉嫌将一名初三女生在一片荒凉的坟地附近强奸杀害。2011年12月1日下午,姚常凤在浙江省新昌县大市聚镇坑西村杀害一对何姓姐弟。当时,姚常凤20岁。事发时,被害的姐姐7岁、弟弟6岁。

其触犯了哪些罪名?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总共有三起犯罪事实,其中,2011年杀害两名幼童的案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既遂予以处罚,且由于其杀害两名幼童,应当从重处罚。2013年强奸杀害一名初三女生的案件,如果其是在强奸过程中为了制止被害人的反抗、目的在于强奸而杀人的,以强奸罪一罪论处;如果嫌疑人是在强奸被害人之后为了灭口而杀人的,则应当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2017年7月8日早上的案件中,姚常凤将一名幼女强行拉入草丛中试图强奸时被村民发现并制服的,应当以强奸未遂予以处罚。因此,对犯罪嫌疑人姚常凤应当以故意杀害罪、强奸罪(有加重处罚情节)、强奸罪未遂予以数罪并罚,最高可判处死刑。更多相关刑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