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想方设法要进拘留所吃饭睡觉

26岁的周某因家里不愿给生活费没钱了就想办法进拘留所。男子拿石头猛砸ATM机,作案后报警求被抓,男子打报警电话称自己把取款机密码盘上的塑料壳砸了请警察到现场一趟,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男子为何砸东西,男子打砸取款机竟是为了进拘留所吃饭,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讯问,他自己交代,在之前他有过两次类似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进入看守所。男子说只有监狱里能免费吃住这么长时间,救助站就管一两天,没用。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进行了15天的行政拘留。
多次故技重施将面临寻衅滋事罪的指控
民警表示,如果他出来以后还不改过自新故技重施的话,将根据寻衅滋事罪对他进行有期徒刑的判定,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对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另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