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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书店遭猥亵 七旬老汉三次伸出魔爪

刑事资讯          2017-07-11 阅读:554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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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书店遭猥亵,七旬老汉三次伸出魔爪

南京一名十岁女孩在书店看书时被七旬老汉连续猥亵三次,因为年幼女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并没有反抗,幸好孩子的母亲及时发现向警方报了警。

7月9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淮海路警务工作站接到市民张女士的报警称,自己在书店抓到一个老色狼,对自己10岁的女儿乱摸。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了张女士正抓住一个老人不松手。民警调取了相关监控后,将涉事双方带回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老人交代自己姓罗,今年70岁。当天在书店买书,路过书店卖电脑的柜台时发现一个小女孩正在独自玩电脑,他看到小女孩长得可爱身边又没人就动了歪心思。于是他假装看电脑凑到女孩身边,伸出手摸了对方一下,随即就离开了现场。等到他在书店转了一圈回到这个柜台时,却发现女孩还在专心的玩电脑,于是罗某又凑近女孩,这次他将手放进口袋,隔着裤子再次摸了对方一下。罗某得手后再次对女孩伸出魔爪时,孩子的母亲张女士回来,刚好看到了罗某猥亵女儿的一幕,立即上前抓住了对方。

目前,罗某因涉嫌猥亵儿童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

对于猥亵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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