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抓日籍诈骗犯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中国警方在福建省对涉嫌电信诈骗的35名日本人依法刑事拘留,并在3日向日方通报了相关情况。

据相关人士介绍,35名日本人涉嫌从中国给日本千叶县打电话进行大数额的电信诈骗,日本警方请求中方予以合作。
由于中日之间没有签订犯罪嫌疑人的引渡条约,因此这35人将由中国司法部门处置。中方如果对其不进行引渡或驱逐出境,日方有可能请求中方按照中国国内法律代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关于涉外人员犯罪的适用规定
《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