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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案宣判 电信诈骗致人死亡从重处罚

刑事资讯          2017-07-19 阅读:493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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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案宣判

7月19日上午,山东“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在山东临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去年8月19日,家境不太好的徐玉玉相信了电信诈骗分子“2000元助学金”的谎言,将父母借来的9900元学费,转入对方账户。发现被骗后,徐玉玉在其父亲陪同下报警,而后在回家的路上猝死。经临沂市公安局法医和两名法医学专家认定,徐玉玉的死亡原因与诈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来源:舜网)

电信诈骗致人死亡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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