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发现黑龙江农户种植罂粟

2017年7月27日,黑龙江安达,通过卫星发现,多个乡镇农户菜园内种植了罂粟,农户称,自己只是种下蔬菜种子中无意中掺杂的,并不知道是罂粟。警方发现后将罂粟依法铲除,并将种植者依法处理。民警对种植者训诫教育,并处500元罚款。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可获罪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