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京驳斥外籍传言
近日,吴京新片屡创票房纪录,超过《美人鱼》成最新国产票房“老大”。然而却有网友爆料称,吴京一家均非中国大陆籍,并嘲讽道“抛弃中国大陆籍的人教育你爱国,你还信了?”

对于这样的流言蜚语,吴京也是给出了正面的回复。8月7日,吴京在长沙进行路演,对此事解释:“我是中国人,我的户籍是中国北京满族,我媳妇儿是安徽人,我儿子是中国人,网传乱七八糟,说我儿子是英国人,我觉得这就算啦,就当个笑话。大家可以去查证。”对于这些微博的声音,吴京则是轻描淡写。不过吴京警告一些骚扰他家人的人说如果骚扰,则要承担要承担的后果,语气却是十分的强硬,足以见得吴京的底气满满。
而对于网络为什么要发出这样的质疑,吴京也是很无奈:“为什么要这么说我呢?我也没有得罪谁,说我拿着外国的护照,讲着爱国主义故事,赚着中国人的钱,骗了一群脑残粉。我觉得这话有点过,你可以怼我,你可以说我吴京拍的不好,我们可以相互来探讨,但是,你说我在骗一群脑残粉,我觉得中国人民都会对其万夫所指了吧!这个东西不要那么偏激。”
岳母力证自己子女清白
同时作为吴京的妻子谢楠方面,谢楠母亲公布了谢楠吴京以及孩子吴所谓的出生证明,力证自己子女的清白。(来源:海峡网)
制造、散布谣言属于违法行为
网上散布谣言要负法律责任,轻则治安处罚,重则要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