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狱中服刑被人p图 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有责任吗

刑事资讯          2017-08-14 阅读:269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狱中服刑被人p图

人在狱中,银行卡遭盗刷51万,事情要从2015年说起。2015年3月10日,38岁的新洲人蔡先生在阳逻街平江东路一处民宅里,因聚众赌博被警方带走,随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于2016年2月10日刑满释放。就在他被羁押的8月16日至9月3日期间,他的电信手机卡被两次冒名补办,5张储蓄卡、信用卡及支付宝均被盗刷,金额51万元,另有微信好友遭遇金额不等的诈骗。

2015年9月4日,蔡先生的妻子徐女士赶到邾城街派出所报案说:8月26日,我给我老公还信用卡,发现该卡透支5万元,这与之前老公告知的4000元有很大差距,当时我们便将银行卡冻结了。9月4日,我们去一家银行查询我老公的储蓄卡账户,发现大量资金被转走。而后我们去另一家银行查询发现该行储蓄卡密码被修改。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下属的武汉紫润明园营业厅,即武汉天盈通电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开设淘宝网店,为客户快速办理电信业务,有人以蔡先生身份在2015年8月16日办理电信号码补卡业务。随后的8月26日,徐女士发现该手机卡失效,随即到电信营业厅补办。岂料在之后的8月28日,冒名者再次用相同的方式在同一网店补办了蔡先生电信号码卡,并继续盗刷银行卡,购买大量贵重物品。

在公安机关询问紫润明园营业厅负责人谭女士的笔录和旺旺聊天记录中都曾记载:2015年8月16日和28日两天,通过该营业厅淘宝网店,网名叫“哥革革哥”的买家两次要求补办蔡先生的电信手机卡,同时提供了3张图片,分别为:蔡先生身份证正反面及一张明显用蔡先生登记照P图合成的其手持身份证图片。补领的电信手机卡通过快递至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商城小区的一户民宅,单次补办费用100元包邮。

徐女士说,8月26日,在还完信用卡后就感觉不对,随后打开老公的手机发现不能正常使用了,于是前往营业厅补办手机卡,开机后则发现大量银行的催还款短信,而在9月报案前后,再次发现手机无法正常使用,于是再次前往营业厅补办电信电话卡。

此时,蔡先生的5张银行卡已被盗刷走51万元,其中,一张尾数为2420的银行卡被多次盗刷,金额合计为283344.23元。

蔡先生和徐女士认为,武汉天盈通电讯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未尽到严谨审核的义务,就为冒用以蔡先生身份信息的客户办了补卡业务,导致蔡先生的电信卡被恶意补办,同时导致他人使用盗取的银行卡信息及手机动态验证码进行恶意盗刷。同时,中国电信武汉公司应当承担对客户身份信息的实质审查义务,并对其下属营业厅进行监督管理,避免他人恶意补卡并使用。而作为银行,应当承担对客户银行卡相关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银行卡使用安全,而如今被盗刷数额巨大,银行也应承担连带责任。遂诉至法院。

硚口区法院和武汉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此案公安机关刑事予以立案,故对于蔡先生在羁押于看守所期间,其银行卡及手机号码是如何被人冒用、盗刷等相关事实,均待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终结后才能予以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之规定,裁定驳回起诉。(来源“网易)

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有赔偿责任吗

用户在银行办理储蓄卡,双方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存款的安全。银行作为发卡行应当确保其提供的银行卡所载信息具有可识别性和不可复制性,因他人使用伪造银行卡盗刷账户内资金,说明发卡行所发银行卡存在安全保障技术缺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合同法还规定,合同中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第53条)。

盗刷信用卡会构成哪些犯罪

1.以盗窃罪定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以下情形可认定为盗窃罪: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