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违背子女意愿强要彩礼
近日,江苏盐城一则“21万天价彩礼,盐城这对小情侣的聊天截图曝光”的事情在网上爆红。事情梗概是,一对情侣原本准备在国庆中秋双节把婚事办了,事前双方已经谈妥,男方给了女方家10万彩礼。没过多久,女方家长又改变主意,称得再加8万,两天后又加3万。这样的行为让男方忍无可忍,爆出“卖女儿的啊?”“这婚你爱结不结,拉倒”之语。
从微信聊天内容看,女方也对父母劝过、闹过,可见,父母要这么多彩礼且一个劲地变卦,并非女儿的意思表示。女方家长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干涉婚姻自由。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如何构成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一,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必须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第二,构成本罪必须是以暴力手段干涉婚姻自由。“暴力”指使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没有使用暴力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暴力行为,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也不构成本罪。
由此,该热点新闻中女方父母的行为,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上就是“父母违背子女意愿强要彩礼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如何构成”的相关内容,具体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及时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