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通过技术开锁入户盗窃,如何定罪处罚?

刑事案例     马友泉     2019-01-28 阅读:239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案例简介:通过技术开锁入户盗窃,如何定罪处罚

2015年4月8日15时许,崔某某到张某某家中无人之际,通过技术开锁打开屋门,将主卧室衣柜西侧最底层759元现金盗走。2015年4月20日13时50分许,崔某某到渑池县某区1号楼2单元10楼西户,趁段某某家中无人之际,通过技术开锁打开屋门实施盗窃时,被段某某发现,后被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判决:崔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崔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律师说法:通过技术开锁入户盗窃,如何定罪处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崔某某趁他家中无人之际,通过技术开锁打开屋门行窃,属于典型的入户盗窃行为,而且实施此种行为两次,不论其窃取财物数额达到多少,都完全符合盗窃罪的行为特征。如果崔某某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为16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则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在认定崔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时,需要以其实施盗窃的物证、书证、供述、价格鉴定结论书等有效证据加以证明。同时,在对其盗窃数额标准认定时,还要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如果崔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崔某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赔偿他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则依法可以被从轻判处刑罚。

以上就是对“通过技术开锁入户盗窃,如何定罪处罚?”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刑事犯罪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