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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与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有期徒刑有哪些情况?

刑罚种类           阅读:465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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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役与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拘役与有期徒刑的不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 6 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

2.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3.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4.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

二、有期徒刑有哪些情况

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将犯罪分子加以监管、剥夺其自由并实行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是刑法五种主刑中较重的一种。

有期徒刑有三种情况:

一、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二、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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