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有哪些
1、 在国外犯罪已在国外受过刑法处罚的(第10条);
2、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
3、 正当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第20条第 2款);
4、 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第21条第 2款);
5、 中止犯(第24条第 2款);
6、 胁从犯(第28 条);
7、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2款 )。
二、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1、 已满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第 17 条第 3);
2、 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 );
3、 未遂犯(第23条第2款);
4、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之罪的教唆犯(第 29第2 款);
5、 有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 1 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