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拐卖妇女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妇女。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
二、拐卖妇女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6)造成被拐卖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7)将妇女卖往境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