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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银河公墓管理处主任受贿113万 被认定为受贿罪

刑事资讯          2012-09-16 阅读:764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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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自首 牵出公墓管理处的贪官

背后利益链的曝光源于其中一位受贿人的自首。2010年7月20日,某装饰公司负责人马某新前往广州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据查,在2009年至2010年间,马某新在承接银河公墓办公大楼装饰改造工程中,不仅向时任银河公墓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叶建文贿送了15万元,还向副主任何荣深(另案处理)贿送了12万元。

不过,马某新并不是行贿金额最多的人。另一名行贿人,广州市天河五山古建石艺厂厂长江某琴在马某新自首的第二日也投案自首了。经法院查明,1998年至2010年,江某琴在承接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公墓墓地安装等业务的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多次向他人行贿共计人民币123.6万元。

收受江某琴贿赂的陵园管理人员共有4人: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原主任叶建文收了86万,管理处原主任、党支部书记姚善刚收了21万,管理处原副主任吴立成收了10.6万,管理处业务科副科长周晖收了6万。据叶建文供述,江某琴在该处承接的工程,每年的经营额都超过了600万元。案发后,江某琴的家属代其向海珠区检察院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万元。

法院认定受贿罪 各贪官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院经审理,对涉案人员分别最出了判决,具体的罪名和刑期是:

叶建文: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原主任,受贿罪,有期徒刑八年;

姚善刚: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原主任、党支部书记,受贿罪,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吴立成: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原副主任,受贿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周晖: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业务科原副科长,受贿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江某琴:广州市天河五山古建石艺厂原厂长,行贿罪,有期徒刑二年;

马某新:原化州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队负责人兼广州市艺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队负责人,行贿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随着近年来,墓地价格的风生水起,“死不起”成了老百姓议论的热点,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的贪官们为了经济利益,大发“墓地财”,此种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还会受到大家的唾弃!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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