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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当街强奸女子未遂 被判强奸罪领刑6年

刑事资讯          2012-09-16 阅读:2749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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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起色心 当街强奸女子未遂

2012年2月23日夜,现年25岁的的刘某在临海某地的KTV与朋友几个喝酒唱歌后,又与朋友一起带了几个KTV坐台小姐去外面吃夜宵。席间,刘某和一名叫小玲的女子拼酒,不知不觉便灌下了4两左右的二锅头。平时只能喝四五瓶小青岛的他,喝下这些酒后早已酒意上头,有些醉了。

到了凌晨三点多,喝得晕乎乎的刘某提出送小玲回家,毫无防备的小玲答应了。两人走着走着就来到了小玲家附近,一家大型超市门口。小玲说感谢刘某送她回来,接下去的路她自己会走,可刘某哪里答应,提出要去小玲房间。这时小玲才发现刘某送自己原来是有所图谋的,拒绝了。刘某竟“兽性大发”,强行把小玲按倒在地,意图强奸。

小玲大声呼救,无奈势单力薄,刘某还用手捂住小玲的嘴巴。幸好这一幕被驾车经过的车主看到,随后便报了警。警方迅速到达后,阻止了刘某的兽行。

强奸女子未遂已构成强奸罪 法院判刑6年

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刘某违背妇女意志,在公众场所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但刘某因意志外原因强奸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罪。最后,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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