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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国家赔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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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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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行政赔偿的请求应向谁提出?2006-08-08来源:作者:阅读:行政赔偿的请求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意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赔偿的标准

1、侵犯人身自由赔偿的计算标准:

每日的赔偿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按日支付。

2、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的计算标准: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

(3)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会生活费。

3、侵犯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摊派费用的,应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分别按以下方法处理: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4)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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