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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判几年?

挪用资金与款物           阅读:1318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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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挪用资金罪

(一)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而仍故意为之。

二、挪用资金罪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挪用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管埋、经营或者经手财物职责的经埋、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以上就是对什么叫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判几年的说明,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启发和帮助。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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