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恶意拖欠员工工资13万多元后潜逃,东莞大岭山奋进木器制品厂老板马某东被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欠薪逃匿案。该案为我国刑法规定欠薪入刑以来,东莞法院受理的首宗该类案件。
经营不善欠薪逃匿
现年37岁的河南男子马某东原系东莞市大岭山镇奋进木器制品厂的经营者。因经营不善,截至2011年10月,马某东一共拖欠27名员工约两个半月的工资款共计130785元。
马某东弃厂潜逃后,奋进厂员工纷纷要求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大岭山分局进行处理,该局多次以发函、公告等方式通知马某东前来处理未果,于同年12月31日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12年5月13日,马某东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拘留。
欠薪入刑难逃法网
昨日在法庭上,马某东当庭认罪,但称自己并没有收到劳动部门的通知,加上文化水平低,请求法院轻判。
马某东称,厂里是每个月10日发工资。他走的时候,拖欠了员工8月份以来的工资以及10月份一个月的房租和水电费。对于检察机关指控他欠工人工资13万多元,马某东提出了异议。
离开大岭山后,马某东称,自己回去过老家,呆了一天就走了。后来去了浙江打工,直到被抓。在马某东潜逃期间,大岭山劳动监察部门多次设法通知马某东回来接受处理,包括打电话、寄信、在东莞日报上刊登公告,但对方都杳无音讯。随后,劳动监察部门将该案移交大岭山公安分局。
面对检察机关出示的上述证据,马某东则称,离开工厂后,他一直没有收到相关通知,更不知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自己的欠薪逃匿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他说,“如果我知道,肯定会回来自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