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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的方式是什么,自诉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立案、侦查与公诉           阅读:532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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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诉的方式是什么

自诉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两种形式。书面自诉应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诉状副本。口头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制作笔录,经自诉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不管是书面自诉还是口头自诉,其内容均应包括: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和其他身份事项;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能够证明犯罪的证据和证据来源;提出的诉讼请求等。

二、自诉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自诉一经提出,人民法院就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作不同的处理:

1、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对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3、对于超出了自诉案件的范围,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西方多数国家实行公诉而没有自诉,如日本、美国、法国等。德、俄等国除公诉外,对极少数案件实行自诉。英国在法律上依照历史传统实行私诉,即任何公民、企业、机关、团体、警察机关,对一切刑事案件都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实际上,绝大多数刑事案件被害人无力自行调查,向法院起诉 ,而是由警察机关侦查后,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公诉。1986年英国颁布新法律,设立各级检察官办事处,代替警察机关担负公诉职权,向法院提起公诉。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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