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经理私自出租摊位
经人介绍,林某进入某超市并担任食品用品部经理。受到某些食品公司的“建议”,林某擅自将超市的摊位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2012年9月到2013年2月,林某共出租了八个摊位,收取租金16400元,全部归自己所有。2013年2月底,超市总部的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该问题,于是找林某谈话,林某退还了全部租金并主动自首。
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构成职务侵占罪。
据此,法院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