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见网友起贪念盗窃
42岁的女子王某离婚后经常上网聊天,2012年10月18日,王某与网友小军约好时间见面。10月20日晚,小军赶到王某的城市,并约王某在宾馆相见,二人相谈甚欢。夜间,王某起床时意外发现小军的皮包里有一摞百元大钞,见财起意的王某遂趁小军熟睡之际将钱偷走。次日,小军发现包里的16800元丢失,而王某电话也无法打通,便立即报警。
被害人原谅能轻判吗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退还了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原谅。
2013年3月22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