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涉黑团伙扰乱社会秩序,涉黑犯罪如何判刑?

刑事案例           阅读:402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涉黑团伙扰乱社会秩序

2003年2月起,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张某1、高某、何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手段进行非法买卖、持有枪支、聚众斗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正常社会治安秩序。另外,被告人张某1黑社会组织还非法控制了石家庄至保定等多条托运线路,强行抬高运费,严重破坏经济管理秩序。据悉,该组织还拉拢、腐蚀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和便利,且非法插手经济纠纷和司法事务。

检察机关遂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将被告人张某1、何某、高某等人公诉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涉黑犯罪如何判刑

2007年6月21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一审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某1等10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谭某等4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王某等4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韩某等人有期徒刑、拘役等。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