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挟持孕妇抢劫银行,要挟他人抢劫能否构成抢劫罪?

刑事案例           阅读:236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要挟他人抢劫能否构成抢劫罪

来自河北的男子即被告人韩某于2009年12月26日14时左右,将身上捆绑上虚假的爆炸装置后,蒙面来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翠微路支行增光路分理处内,将在银行内的一名孕妇挟持后,以引爆炸弹对现场的人员进行恐吓,抢劫了工行7万元人民币。案发当日,韩某即被抓获。

2010年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银行抢劫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银行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韩某在庭审中表示认罪,并称自己因为经济拮据,才去抢银行,且向法院提出精神病鉴定。

后经鉴定,韩某精神无异常。

海淀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