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驾驶导致五死一伤,交通肇事罪该怎么判
2004年4月20日,被告人于某驾驶大型货车过程中违章驾驶,与受害人杨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杨某、项某、王某、崔某、韩某等5人死亡、鲁某受重伤。经认定,于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无视交通法规,违章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5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应予惩处。鉴于于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