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黄牛党倒卖火车票
2006年、2007年和2010年春运期间,被告人尚某多次因倒卖车票被铁路警方行政处罚。2011年春运期间,被告人尚某囤积火车票后,并以每张加价10元至50元不等进行倒卖。2011年1月15日,警方将尚某当场抓获,同时查获了前往北京、西安、沈阳、哈尔滨等方向的软、硬卧铺车票103张,票面数额共计人民币2.8万余元。同日,警方还逮捕了其余4名倒卖火车票的嫌疑人,共查获火车票271张,票面价值共计7.7万元。
2011年2月25日,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上述五起倒卖车票案,此也拉开了上海铁路两级法院严惩倒卖车票犯罪专项审判的序幕。
倒卖车票罪如何判刑
蚌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尚某以牟利为目的,囤积火车票加价倒卖,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倒卖车票罪。鉴于尚某在庭审时自愿认罪,故可从轻判处。
经审理,蚌埠铁路法院一审以倒卖火车票罪判处被告人尚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