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路遇交通杀人灭口
2007年5月14日晚,为谋取非法利益告人单某伙同狱友王某、史某、同乡张某携带作案工具驾驶摩托车,窜至安徽省萧县青龙集交警中队执勤地伺机作案。15日凌晨3时许,单某先将协警刘某用杨树棍打倒,后又追赶从警车后座跑出的民警杜某,王某随即持杀猪刀对刘某猛刺、猛砍,史某持杨树棍、张某持钢管对协警董某打砸。单某追赶杜某返回、王某刺砍刘某后,4人又一起追打董某,致两人当场死亡。之后,张某将警车内装有人民币7800元及罚款票据等物的警用工作包抢走。
抢劫罪如何量刑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单某等4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4人罪行均属极其严重。且单某、王某、史某3人均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2008年2月2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单某、王某、史某及张某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