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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钱财入室抢劫灭门,抢劫杀人如何量刑?

刑事案例           阅读:309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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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钱财入室抢劫灭门

2007年5月5日下午14时许,为谋取他人钱财,经事先预谋,被告人邓某1伙同邓某2携带作案工具来到张某1家,在确认张某1不在家的情况下,以探视之名进入张某1家,用事先准备好的砍刀、海绵、胶带、绳索等物将张某1的妻子黄某1、母亲、儿女张某2、张某3,以及黄某1的侄子侄女黄某2、黄某3控制住后,威逼黄某1打开保险柜、说出银行卡密码,再确认密码正确并抢走家中黄金、宝石等物品后,邓某1和邓某2将六人灭口逃离了现场。次日,两名被告人被警方抓获。至此,轰动一时的广东肇庆市端州区登高路“五·五”特大杀人抢劫案成功告破。

抢劫杀人如何量刑

2007年12月28日,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邓某1和邓某2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两人共同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1等六人经济损失92.78万元人民币,两人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宣判后,被告人邓某1、邓某2均表示要上诉。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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