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骗农民工3500元挥霍殆尽,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刑事案例           阅读:332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骗农民工3500元挥霍殆尽

2005年1月,被告人李某因经济拮据,开始打农民工的主意。1月中旬,李某称可以在良乡一个加油站联系到每月工资650元的打扫卫生和烧茶炉的工作,还发身工作服,并称可以多找几个人一起去工作,以200元钱作为保险金以及1张个人照片为由骗取了高某等多名农民工。李某以此方法骗取了16名农民工共人民币3500元,现已全都挥霍殆尽。

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利用农民急于找工作挣钱的心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不富裕的农民的钱财,数额较大,应予惩罚。

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