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伎俩诈骗得逞难逃法网终获刑
2008年11月25日,上海的房某接到一个操广东口音男子的电话问“猜猜我是谁?”房某误以为是朋友小朱,询问后得到了对方的肯定,彼此问好后挂线。次日上午,房某再次接到小朱的电话,说自己人在杭州因嫖娼被抓需要交罚款2万元,另外卖淫女的2万元罚款一起支付才能脱身,房某遂先后两次去银行为小朱汇款4万元。事实上,该电话并非房某的朋友小朱所打,而是广东省茂名市的无业男子邵某某冒名打来,在取得房某的信任后邵某某利用购买到的张某的银行卡成功诈骗房某4万元。后邵某某在银行柜台提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其神色紧张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诈骗怎么处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邵某某因形迹可疑被抓获后即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赃款已全部追回并已发还被害人房某等情节,依法对邵某某从轻处罚。
因此,杨浦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