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协助他人盗窃被抓获,盗窃共犯怎么处罚?

刑事案例           阅读:378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协助他人盗窃被抓获

2006年7月12日晚上,被告人丁某、张某(另案处理)、杨某(另案处理)三人按照当天下午的约定,由丁某负责开她自己的出租车,载着张某、杨某两人去固始县李店乡熊集村鲍棚村民组。到达目的地后,被告人丁某在车里等候,张某和杨某则窜入村庄,偷偷盗窃被害人鲍某家的价值1800元的两头白猪。将猪抬入车后,丁某在张某、杨某的指使下,开车逃离至本县沙河铺乡黄土村。后被告人分得100元钱。2007年2月10日夜,丁某、张某、杨某采用类似手段盗窃丰港乡谢集村北头村民组竹某家的价值1600元的白猪一头,被告人丁某分得赃款200元。案发后,被告人亲属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现被告人已被依法抓获归案。

盗窃共犯怎么处罚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虽然未直接参与偷猪,但其对张某、杨某合伙偷猪的事实应为明知,却仍然提供运输服务,其行为依法构成盗窃罪共犯。鉴于被告人在盗窃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且到案发能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2009年2月6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