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钱欠债心生邪念抢劫押钞车
被告人洪某是福建莆田市押钞车的一名守押人员,因参与“六合彩”赌博欠了一些赌债,遂心生邪念,预谋抢劫押钞车。2006年12月23日下午17时40分许,押钞车行至莆田市坂头路段时,被告人洪某使用配备的枪支对司机林某进行迫害,林某中枪后跌出驾驶室并当场死亡,随后,洪某又持枪向押钞员吴某射击,并将押钞车中的23。6万余元抢劫,而吴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抢劫致人死亡如何量刑
经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审理,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洪某死刑,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押运款项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洪某身为金融守押人员持枪抢劫银行,数额巨大,并致两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其巨大,应依法惩处。
2007年8月14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洪某执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