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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老中医骗术被识破,共同犯罪中主犯如何认定?

刑事案例           阅读:246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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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老中医骗术被识破

2010年9月5日早晨,周某父子三人与尚某、冯某、陈某(三人另案处理),驾驶两辆轿车从南宁市出发,于2010年9月8日7时许到达河南省汝南县城。周某以找人看病为由,将汝南县汝宁镇居民张某骗至汝南县南海尚城小区内,后尚某、陈某谎称认识老中医能治病消灾,周某的两个儿子与冯某等三人负责跟踪,六人意欲骗取张某现金一万元、黄金项链及白金项链各一条、白金耳环二对、白金戒指二枚。后六人在行骗中被识破,被民警当场抓获。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共同犯罪中主犯如何认定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周某父子三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采用封建迷信手段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等已经着手实行诈骗,由于其意志意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诈骗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周某首先提出诈骗犯意,并分工、组织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周某之二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氏父子三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和六个月,并判处了罚金。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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