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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什么,如何正确认定?

交通犯罪           阅读:378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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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什么

(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概念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飞机等航空器的飞行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如何正确认定

(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与非罪

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时,主要是把握该行为是否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否危害或足以危害飞行安全。

如果行为人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的不是暴力行为而是胁迫或其他行为;或者行为人不是对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而是对航空器以外的人员或航空器本身施用暴力或强力;或者行为人乃是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而是对停机待用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或者行为人是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但不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的,均不构成本罪。

(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

本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都是故意犯罪,并且都有可能危及飞行安全,但区别是明显的: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多为航空器上的人员,包括机组人员、乘客和其他任何人员;交通工具罪的犯罪对象为交通工具本身,如破坏航空器的发动机等。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破坏交通工具罪在时间上为正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包括航空器停机待用的,且手段也不限于暴力。

(三)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与劫持航空器罪的区别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和劫持航空器罪侵犯的都是航空器的飞行安全,且一般都是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实施的。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行为人是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其犯罪行为只能发生在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犯罪手段仅限于暴力;而劫持航空器罪的犯罪行为人是对正在使用中或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本身和机上人员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其包括正在使用中如停机待用的航空器,犯罪手段也不限于暴力。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劫持航空器罪的犯罪行为人对航空帮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其目的在于劫持航空器;本罪的犯罪行为人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只有危及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的故意,而无劫持航空器的故意和目的。

(四)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区别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两者的区别是: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表现为行为人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重大飞行事故罪则表现为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犯罪主体不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处于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和乘客都可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航空人员包括从事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只能由故意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什么,如何正确认定?看到这里,您已经比较清楚。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要求,例如对于“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的表述感到抽象,不知道怎样具体把握,建议您不妨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因为这种问题需要从实践入手加以分析,而刑事律师富有办案经验和深厚法学功底,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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