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阻止小偷盗窃被刺死亡
2005年4月29日晚19时许,经事先预谋,24岁的被告人库某持尖刀在对放学途经北京市丰台区夏家胡同过街天桥的周某行窃时,被同行的首都经贸大学学生秦某发现并制止。穷凶极恶的库某持刀在秦某腹部捅刺数刀,致秦某死亡。该案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久,秦某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时被追授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抢劫致人死亡如何量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库某伙同他人在秘密窃取公民财物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均应惩处。
据此,北京二中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库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被告人库某已被执行了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