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因迷恋彩票捞客户与公司钱
被告人段某是齐河县某化肥公司业务员,自2008年1月,段某多次以肥料涨价、量大优惠为理由让让客户将货款打到其私人账户上,共骗取李某等八名客户货款158610元段某还利用业务员便利,将客户订购的肥料私自卖给他人,肥料折款172300元。所得款项均用于购买彩票或偿还个人债务。
诈骗怎么处罚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巨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段某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巨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亦构成职务侵占罪。因被告人段某在诈骗罪中有自首情节,对其所犯诈骗罪可依法减轻处罚。
2009年1月21日,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