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捡存折贪心起取走存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刑事案例           阅读:272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捡存折贪心起取走存款

2008年7月20日,五十多岁的妇女董某在路上行走时,突然间踩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低头一看,是一本户口簿和银行活期存折,存折内显示有人民币9288元的存款,财迷生窍的董某遂起了贪念,于2008年7月21日上午,到银行用拾得的存折将存款全部取出,失主发现存款被盗后报案,董某被抓获后,将存款主动归还失主。董某因涉嫌犯罪被起诉到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诈骗罪如何处罚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在得到他人活期存折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不具有合法取款资格的事实真相,用猜中的取款密码,从银行取走存款人数额较大的存款,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