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聋哑人抢劫拒不交代身份,聋哑人犯罪是否从轻处罚?

刑事案例           阅读:391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聋哑人抢劫拒不交代身份

2009年3月16日上午9点半,河南省汤阴县城关镇人李某回到家中,发现王全(化名,被告人)躲在自家厂房中。被李某发现后想逃走,李某上前拦住他。王全拿出携带的钢钎威胁李某,抓伤李某后逃走,经鉴定为轻微伤。王全后来在公共汽车上被李某父亲擒获。经查其为聋哑人,讯问时拒不交代身份。王全被诉至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聋哑人犯罪是否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王全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王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王全系聋哑人犯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009年11月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王全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