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抢劫十几岁少年
2009年以来,现年15岁的被告人孙某因无钱上网便伙同多名十四五岁同伙在安徽省寿县一中、二中、寿春中学、实验中学等附近对下晚自习的学生,采取殴打、搜身等手段,实施抢劫。
2009年4月,被告人孙某伙同被告人李某、朱某、孔某因到孙某干妈被害人沈某处索要钱财未果,将沈某轮奸,被告人朱某还拍下轮奸视频,此后,被告人李某又单独强奸了沈某。2009年4、5月间,被告人孙某等人多次用暴力手段将寿县居民被害人齐某家的家具、电器等强行搬走变卖。2009年6月,上述被告人被寿县警方抓获。
犯数罪应该怎么处罚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李某等人也被判处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