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车牌后敲诈车主
被告人陈某曾因撬盗车牌被判有期缓刑,被告人魏某也曾因盗窃被判刑。2008年4月21日至6月11日间,陈某与魏某采取夜间先后52次撬盗机动车牌照,然后敲诈车主钱财,其中有7起敲诈未遂,陈某与魏某共敲诈钱财共7950元。
累犯会加重处罚吗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魏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均应予处罚。被告人陈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被告人魏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2009年1月9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人陈某宣告缓刑1年的执行部分;被告人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连同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告人魏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