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母就诊怒踹电梯门
2013年1月3日17时许,彭某推着行动不便的母亲到某医院就诊,因母亲病情危急,眼看就要到医院下班时间,加上彭某又错过了搭乘上行电梯,气急败坏的彭某猛踹电梯门十几脚泄愤,致使电梯门严重变形,电梯里的4名乘客被困。经鉴定,被彭某踹变形的电梯门价值6060元。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获得了被害方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2013年4月11日,丰县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彭某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