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工沉迷赌博私扣加油款
2008年11月26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的吴某被释放。2010年3月份,吴某来北京打工并于当年10月到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冷轧厂加油站当加油工。后吴某沉迷玩扎金花等赌博游戏,并接连输钱。为把钱赢回来,吴某遂决定私扣加油款。后吴某趁同事张某经常不在加油站,将客户加油后的加油款私自侵吞,先后侵占了15000元的加油款,并在赌博中输光。2011年1月初,公司人员来加油站查账,张某打电话询问已经离职的吴某是否收过加油款,吴某表示“收了,钱没了,等找到钱再回去”。后吴某无法偿还侵占的钱款。2011年8月,吴某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何如定罪量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油款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吴某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后,罚金刑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吴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
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