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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员游说村干部买理财产品,挪用公款怎么定罪量刑

刑事案例           阅读:1028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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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员游说村干部买理财产品

被告人彭某是工行渠县支行营业部个人客户经理。两年前,因修建铁路,渠县青神乡、琅琊镇和岩峰镇等5个乡镇有5000多万元补偿款存在工行渠县支行。彭某首先找到青神乡纪委书记张某进行游说,张某则听从了其建议,安排村干部徐某用173。5万元购买了彭某推荐的理财产品。彭某则用这笔钱转存到自己的个人账户,用于购买期货和炒股。杨某挪用补偿款412。32万元;琅琊镇纪委书记陈某与该镇村委干部孙某等挪用补偿款332。2万元;土溪镇村干部李治等合伙挪用补偿款100万元。渠县安北乡村干部杜某与渠江镇村干部罗某等还挪用近100万元污水处理款,相继购买了彭某推荐的理财产品。

挪用公款怎么定罪量刑

张某等及律师辩称,他们都是受彭某诱骗,轻信了购买其推荐的理财产品,就像存入了高利息存款。彭某等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年,分别判处杨某、陈某有期徒刑8年。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徐某等8人3年至8年有期徒刑。

由于彭某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此案已移送至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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