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私利敲诈舍友
2008年3月至6月,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原安徽省合肥市某高校女生邬某谎称自己是黑社会老大的干孙女,并以带到越南当妓女、被人强奸等方式勒索5名舍友现金、美容卡、服装等价值共计5万余元。据悉,被告人邬某还威胁5名舍友在宿舍脱光衣服,亲自或逼迫她们相互猥亵、侮辱。案发后,被告人邬某家属向5位受害同学退赔现金46000元。
侮辱敲诈行为怎么定罪处罚
检察机关遂以敲诈勒索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将被告人邬某公诉至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价值5万余元,数额巨大,并以胁迫手段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因此,高新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判处被告人邬某有期徒刑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