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盗走朋友银行卡并取款,盗窃罪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例           阅读:496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盗窃罪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被告人程某于2012年5月19日下午,乘坐刘某的轿车时,趁独自在车中之际,盗走刘某放在车上的提包内的一张银行卡,并用此卡取款8000元后将卡放回。次日,刘某持卡取款发现卡内钱款被盗,询问程某,程某承认其取款一事,但迟迟未归还钱款,无奈刘某报案。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储蓄卡并取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

最终,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