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证件骗信用卡透支
被告人董某(男)于2008年11月,以假名字,编造自己是大学职工为单位员工集体办理信用卡的谎言,先后到银行,用70多张他人的身份证和虚假的收入证明、大学公章等证件,成功办理了74张信用卡。拿到卡后,董某疯狂刷卡,透支461282.43元。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处罚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使用虚假证明骗领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亲属积极代为退赃,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