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装女性索要求爱者钱财
38岁的被告人郭某(男)利用其经常收听的某电台婚恋交友节目,收集了众多大龄男子的个人信息,郭某多次以不同的女性化名,并通过设置手机的特殊功能将自己的声音女性化,以该方式先后向湖南省桃源县深水港乡村民王某、华容县南山乡村民吴某等人电话联系,并主动“示爱”,表示愿意与之建立恋爱关系甚至结婚,博取对方信任。多次联系后,郭某以各种借口向“恋人”索财,先后骗得受害人王某、吴某钱财共计10490元,所得赃款皆被其挥霍一空。
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吗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事后其家属帮其赔偿了被害人大部分经济损失,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予以从轻处罚。
2012年7月30日,桃源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